1. 旅行社规范服务的标准
旅行社的服务质量用最简单的概括为零投诉。当然评定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有很多内容,因为是对人的服务,必须有一个标准,只有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服务标准执行,热情服务游客,没有人投诉,这就可以说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优优良,反之,就是比较差。
2. 旅行社服务质量标准
以武汉到北京旅游线路服务标准为例:
费用包含:
1.交通:含税费团队/经济舱机票往返(团队机票将统一出票,散客机票因实时计价预定后即刻出票),当地旅游巴士
2.住宿:行程所列酒店。
3.用餐:行程中团队标准用餐,5早3正餐,早餐酒店含自助早,正餐详见行程(中式餐或自助餐或特色餐,自由活动期间用餐请自理;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4.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具体参考行程描述。
5.导服:当地中文导游,自由活动除外。
6.儿童价标准:年龄2~12周岁(不含),不占床,仅含往返机票,当地旅游车车位,半价正餐、导游服务费,门票及早餐请自理,其他产生的费用自理。
7.赠送:每人每天一瓶水,天安门集体彩照一张
3.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
一,不设年龄限制 不得拒绝老人参团
按照即将实施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老年旅游者是指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消费者。组团社应与保险公司就旅游意外险的投保年龄上限进行沟通协商,采集老年旅游者详细信息,包括个人健康情况、通信方式、紧急联络人信息,老年旅游者应当面签字,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最好由成年家属陪同。
二,保障老人安全 包机包船都需配医生
为了保障老人安全,《规范》要求,应选择具备紧急物理救护等业务技能、了解一般医疗常识、具有至少3年导游从业经验、做事细致耐心的导游/领队全程随团服务。包机、包船、旅游专列和100人以上的老年旅游团应配备随团医生服务。所谓随团医生,是指为老年旅游者提供保健知识、紧急救助、非处方药建议以及协助医生救治的医务工作者,需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保证旅游体验 连续乘车不超2小时
三, 交通方面,《规范》明确,老人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每个景点应安排充裕的游览时间,且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乘坐火车应安排座位,过夜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应安排卧铺,宜尽量安排下铺。客车座位安排应适度宽松,宜保持15%的空座率。
《规范》还要求老年游产品宜一价全包,不宜再安排自费项目。如果老年旅客有购物需求,应选择明码标价的购物场所。
4. 旅行社应将什么样的旅游服务标准化
何为旅游计调员及工作任务:计调是计划调度的简称,担任计划调度作业的人员,在岗位识别上被称为计调员,业内通称“计调”。主要任务是按接待计划落实团队在食、宿、行、游、购、娱等方面的具体事宜,以确保行程、日程正常进行。这工作就有点像调度又有点像后援,当旅行社负责跑业务、组团的外联人员,把联系好的游客名单拿来时,交到旅行社,之后的工作就交给计调了。计调会负责这个团的行程安排、住宿交通的保障以及价格核算等。而旅行社的计调工作是旅行社计调部门根据旅游者预定的服务要求,将饭店,餐饮,景区景点,交通部门等旅游服务部门和其他旅游企业进行有机整合,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业务工作。
怎么学习成为一个出色的计调人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勤奋学习,掌握知识。一个合格的计调应该熟悉各项旅游法规,包括《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管理条例》以及合同方面的法规以及酒店管理、以及车辆运输、航空法规等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计调人员即要具有正常作业的常规手段,还要善于学习,肯于钻研,及时掌握不断变化的新动态,新信息,以提高作业水平,肯下工夫学习新的工作方法,不断进行“自我充电”,以求更高、更快、更准、更强。如要掌握宾馆饭店上下浮动的价位;海陆空价格的调整,航班的变化;本地新景点,新线路的情况,不能靠“听人家说”,也不能靠电话问,应注重实地考察,只有掌握详细、准确的一手材料,才能沉着应战、对答如流,保证作业迅速流畅。
2、顾客至上,谨慎承诺
谨慎承诺不是小心翼翼、慎之又慎,而是实事求是的放胆承诺。通常,由于旅行社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决定了企业必然受到上游或下游行业的制约。特别对于地接社,在提供6大要素的保障中,因为N多因素的影响,任意环节都可能是薄弱的、致命的。因此,在给予组团社的承诺时,既要实事求是的讲明如:“旺季”、“调价”、“不可预见”等情况,同时又要“明目张胆”的承诺。例如火车(机、船)票务保障,事实上,“票”本身并不会因为企业的规模大小或青睐有加,或偶然惠顾,“从来确保万无一失”只是旅行社的一个“梦”。
3、条理化。计调人员一定要细致地阅读对方发来的接待计划,重点是人数、用房数,有否自然单间,小孩是否占床;抵达大交通的准确时间和抵达口岸,核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迅速进行更改。此外,还要看看人员中有否少数民族,或宗教信徒,饮食上有无特殊要求,以便提前通知餐厅;如果发现有在本地过生日的游客,记得要送他一个生日蛋糕以表庆贺。如人数有增减,要及时进行车辆调换。条理化是规范化的核心,是标准化的前奏曲,是程序化的基础。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控制旅行成本
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旅游业的毛利逐渐降低,旅行社的成本高低决定了该企业能否生存下来,决定了旅行社利润增长的空间和市场占有额。在同等条件下,为旅行社争取到更优会更低价格的租车费,门票价格,以降低整条线路的价格,预计调员的谈判能力有密切关系。同一条线路,在保证食宿档次相当的条件下,客人经常会问为什么你们旅行社比其他社贵那么多?究其原因就是成本高低问题,因此,计调使控制旅行社成本的关口。
工作千百种,行行出状元,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计调人员,不但要掌握以上几种,还要不断学习新政策,研究新方法,不断摸索经验,总结教训,睿智加努力,就会把工作做得很好的。
5. 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评定条件以及等级评定的组织、复核及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LB/T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
LB/T004-1997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GB/T 32943-2024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要求
GB/T 16766-2024旅游业基础术语
GB/T 31385-2024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行社
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3.2 旅游业务
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3.3 导游人员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3.4 旅游产品
通过利用、开发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综合。
3.5 旅游合同
旅行社与旅游者(团)双方共同签署并遵守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本。
3.6 五险一金
指现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等级划分及表示
旅行社按照服务质量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3A级、4A级、5A级,分别用“AAA级”、“ AAAA级”、“ AAAAA级”表示。
5 等级评定条件
参加等级评定的旅行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5.1 基本条件
5.1.1 参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旅行社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20万元、流动资产不少于120万元。
从业人数(有正式劳动合同):3A 不少于20人;4A不少于50人;5A 不少于100人。
5.1.2 旅行社应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两年以上。
5.1.3 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无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等行为。
5.1.4 积极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的完善旅行社相关信息和完成业务统计,所有团队使用电子合同及行程单。
5.1.5 两年内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5.1.6 落实安全生产方案预案、教育培训制度,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
5.1.7 两年内未连续六个月不开展旅行社业务。
5.1.8 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
5.1.9 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1.10 企业制度健全,并有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及保管制度,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5.1.11 设有24小时投诉电话和在线投诉渠道,并由专门人员负责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及纠纷的处理。
▶5.2 服务场所及设施
5.2.1 应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0㎡。
5.2.2 营业场所应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安全宣传资料、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旅游者查阅。
5.2.3 旅行社营业场所应保持相对独立、证照齐全且按规定悬挂展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布局合理,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
5.2.4 应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旅游者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
5.2.5 营业区域应设有旅游者休息场所。
5.2.6 应提供咨询、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项目服务;提供两种以上旅游交通票务代理服务;提供餐饮、娱乐、购物、景区门票、机场接送等两种以上委托代办服务。
5.2.7 应提供普通话和至少两种以上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方言的导游服务。
▶5.3 经营管理
5.3.1 营销管理
5.3.1.1 应拥有企业独立的线上信息平台,并可以接受旅游者的预订。
5.3.1.2 拥有完善的数字化办公系统、客户档案库和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5.3.1.3 应拥有企业注册商标(或经上级企业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并在所有全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服务网点统一使用。
5.3.1.4 旅行社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与总部实行联网销售,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5.3.2 员工管理
5.3.2.1 接待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企业标识或岗位标牌,标注接待人员姓名。
5.3.2.2 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 (含大专)学历者所占比例应不低于 40%。
5.3.2.3 应制定并执行业务培训制度以及管理培训制度,且有培训经费预算保证,旅行社职员按照要求参加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并通过考核。
5.3.3 财务管理
5.3.3.1 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初级以上 (含初级)职称的财务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3.3.2 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财务分析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按时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5.3.4 业绩管理
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游客数量:3A 不少于20万人天;4A不少于30万人天;5A 不少于50万人天。
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3A 不少于1000万元;4A不少于4000万元;5A 不少于10000万元。
▶5.4 质量管理
5.4.1 投诉管理
5.4.1.1 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
5.4.1.2 应有向社会公布的投诉或咨询电话和线上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
5.4.1.3 应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旅游投诉。
5.4.1.4 近三年,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有效投诉不超过当年组织和接待人次的万分之五。
5.4.2 安全管理
5.4.2.1 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4.2.2 应规范设置安全引导标志,确保接待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5.4.2.3 应确保旅游者的信息安全。
5.4.3 危机管理
5.4.3.1 应制定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并有培训记录。
5.4.3.2 应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5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5.5.1 应有旅游者意见反馈制度,对旅游者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有详实的记录。
5.5.2每半年对旅游者满意度进行评价,近两年每年旅游者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不低于85%。
5.5.3应与100%的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5.5.4应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条件履约。
5.5.5每年应参加两项以上社会公益活动。
5.5.6规范执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
5.5.7出现租用车辆安全问题、司机甩团等情况的,当年不具备评定资格。
6 等级评定及管理
▶6.1 等级评定
6.1.1 评定机构及职责
成立山东省、各地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分别负责全省和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
6.1.1.1 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制定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省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全省5A级旅行社的终评、复核及监督检查、认定备案;
d)督导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对各市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6.1.1.2 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和监督下,开展本地区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市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本地区3A级、4A级旅行社的评定、复核及监督检查,并报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认定备案;
d)负责本地区5A级旅行社的初评,并推荐至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终评。
6.1.2 等级申请
凡具备等级评定条件的旅行社可向所在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申请相应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包括:
a)《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书》;
b)《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自评打分表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6.1.3 等级评定
6.1.3.1 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适时安排评定、检查。
6.1.3.2 评定、检查按照本标准旅行社等级评定条件和《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进行。
6.1.3.3 等级评定检查工作由评定委员会委派检查员组成的评定检查组承担。
6.1.3.4 对通过等级评定的旅行社,由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统一颁发相应等级标牌,并向社会公告。
6.1.3.5 对未通过等级评定、认定的旅行社,相应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予以说明。
▶6.2 等级管理
6.2.1 等级使用期限为三年。
6.2.2 代理机构不得使用其等级标志。
6.2.3 已取得等级的旅行社,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纠纷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做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6.3 等级复核
6.3.1 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性复核。
6.3.2 服务质量检查每年一次,由旅行社对照本标准及附录进行自查自纠,由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安排检查抽查。
6.3.3 等级评定性复核按照等级使用期限每三年一次,复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6.3.4 对于等级复核或检查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的旅行社,按以下办法处理:
a) 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改、降低和取消等级的处理;
b) 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旅行社逾期未整改或在整改后未达标者,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降低或取消其等级;
c) 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旅行社,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等级;一年之后方可再次申请等级。
▶6.4 等级标志
6.4.1 旅行社等级标志是指由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核发的旅行社等级标牌。
6.4.2 旅行社等级标牌应置于旅行社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
6. 旅行社规范服务的标准是什么
答: (一)做好接待服务准备 根据旅游目的地(景点、景区)的特色和推广要求,如果可能的话,还应该结合地接社报来的旅游接待计划(通常重点团会有预报),合理准备服务接待工作,包括必要的宣传资料、指示杆、扩音器及游览路线的设计等。
(二)引导游览和讲解答疑 根据旅游团抵达后地陪的要求和游览地的地点,适时地引导游览;负责游览活动中心讲解和答疑,热情宣传推广本游览地的自然和文化资源。 (三)主动良好配合地陪工作 妥善处理旅游团(游客)在本游览地游览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要求,主动良好配合地陪的工作
7. 旅行社服务标准有哪些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导游服务的质量要求,提出了导游服务过程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类 旅行社在接待旅游者过程中提供的导游服务。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旅行社依法设立法人,并具有旅行执照,从事招来旅行者,和独立的财务纪济
8. 旅行社行业规范标准
规范的旅行社的企业名称应该是某某旅行社XX公司,比如中青旅的是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旅是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正规的企业名称后缀不是旅行社
9. 旅行社规范服务的标准张贴
全陪是指受组团旅行社委派,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在领队和地方陪同导游员的配合下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者)提供全旅程陪同服务的工作人员。 是客人与地陪的桥梁。做一名合格的全陪就要认真做到以下职责:
1.实施计划
2.监督质量
3.协调联络
4.调研工作
5.讲解服务
6.生活服务
7.处理问题 地陪导游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安排旅游活动; (2)做好接待工作; (3)负责导游讲解; (4)维护游客安全; (5)妥善处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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