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神话,礼仪,习惯以及与这些有关的实物、场所等等。
非遗传承和发扬,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首先就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在政策层面做好支持和保障。
目前,我国现在实现”国家 + 省 + 市 + 县”共4级保护体系,国务院和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相继筛选出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列入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级保护名录。
列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享受到了相应级别的政策支持和保护。这是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和基础保障。
其次,要明确每一项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并对传承人给予大力扶持措施。
我国在确立非遗保护制度同时,实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代表性的传承人物,从政策,资金,荣誉等多方面,对被列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这是最好非遗传承和发扬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就是要大胆尝试和鼓励非遗项目走向市场,对传统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做大文化产业,实现非遗自身良性循环发展。
第四,就是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强化非遗项目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关心非遗保护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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